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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名决定!淮安一地公告
来源: 南船北马微淮安      时间:2023-07-06 17:15:02

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料图片)

发布市场主体除名决定公告

125家市场主体被除名

淮阴区市管局

市场主体除名决定公告

淮安市淮阴区杰旺废旧物品回收站等125家市场主体(详见下图):

你单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未缴纳社保。该情况符合《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市场主体除名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市监信〔2023〕35号)、《淮安市市场主体除名试点工作方案》和《淮阴区市场主体除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除名情形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经营异常名录查询名单

2.近两年未纳税证明

3.近两年未缴纳社保证明

根据以上查明事实,本局于2023年5月26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平台、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告知拟除名决定,同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间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意见。

根据《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2〕35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市场主体除名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市监信〔2023〕35号)、《淮安市市场主体除名试点工作方案》和《淮阴区市场主体除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除名决定。除名后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完成清算、办理注销登记,且不得从事与清算和注销无关的活动。

自除名决定送达之日起三年内,当事人经税务部门确认已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已正常缴纳社保同时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可向我局申请除名修复。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淮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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